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、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和《汽車產業發展政策》的有關規定,現將許可的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》(第286批)予以公告。
一、本批公告共批準新設立汽車生產企業9家,包括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3家,專用汽車生產企業6家。批準5家已公告企業變更名稱,2家企業的生產地址遷建項目通過核準。
二、在產品準入方面,本批公告共批準新產品的汽車、摩托車、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612戶,其中汽車生產企業505戶。獲批產品涵蓋乘用車、客車、貨車、專用車、掛車及底盤等多個類別,產品型號總計2168個。
三、值得關注的是,本批公告中新能源汽車產品繼續保持快速增長勢頭。共批準新能源汽車產品165個,其中純電動產品142個,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23個。產品類型包括純電動轎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多功能乘用車、純電動客車、純電動廂式運輸車等,涉及比亞迪、上汽、北汽、吉利等多家主流車企。這表明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在政策引導與市場驅動下,技術研發與產品投放步伐持續加快。
四、在專用車領域,本批公告新增了多項滿足特種作業、市政服務及現代物流需求的產品,如新型智能渣土車、高空作業車、壓縮式垃圾車及冷鏈運輸車等,體現了專用車行業向高技術、高附加值方向轉型升級的趨勢。
五、本批公告同時發布了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》(第X批,與公告同步更新),明確了可享受中央財政補貼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及相關技術參數,為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和市場消費提供了權威指引。
六、公告對部分已不符合管理要求或企業主動申請撤銷的共計87個產品予以撤銷,并停止了相關產品的生產與銷售。這體現了行業管理部門動態管理、優化存量、保障產品安全與質量一致性的監管思路。
七、各車輛生產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,依據公告內容組織生產,確保產品質量一致性和生產一致性,并承擔相應的產品質量和安全責任。各地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已公告車輛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,規范市場秩序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 許可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詳細名單
2. 變更企業名稱名單
3. 撤銷產品名單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
XXXX年XX月XX日